“十一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但区域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复合型污染典型现象为同时出现高浓度的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而VOC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不仅具有一次污染,还可导致二次、三次污染,加剧了大气污染。如苯系物可致癌、致畸。同时,VOC与氮氧化物共同作用还会生产二次污染物,如臭氧等,使大气氧化性增强,臭氧对人及作物的危害很大。不仅如此,因大气氧化性增强产生的气溶胶细颗粒物,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更甚。
继大气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作为“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防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6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涂料行业减少VOC排放及降低溶剂毒性研讨会上,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透露,《“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正在编制中,VOC和可吸入颗粒物在重点区域将规定减排指标,具体的减排量化指标还没最后确定。这对于在全国VOC排放中占相当比重的涂料行业来说,正面临着严峻考验。
为此,2010年5月国务院转发环保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周边地区、长株潭、成渝、海峡两岸等区域(三区六群);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VOC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需重点解决的是酸雨、灰霾(PM2.5)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