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称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共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他价、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墨西哥于8月21日也以类似的理由,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中国现在可就原材料的裁决进行上诉。业内人士称,商务部应该会提起上诉,按照程序,在中方正式向WTO提起上诉之后,WTO争端解决机构将在半年后发布终裁。如果中方能够提出有力的反驳证据,也有可能部分修改甚至推翻专家组报告,扭转不利局势。
昨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事件发表谈话称,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加强了管理措施。中方认为,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他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