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NCO GmbH宣布向多氟多未经授权使用技术、实质性违约并违反保密原则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总额2300多万欧元
德国雷根斯堡2011年8月15日电/美通社亚洲/ -- CHENCO GmbH宣布该公司对中国河南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在深交所证券代码为002407)提起了2300多万欧元的索赔,并提请国际商会(ICC)立即做出仲裁判决。
CHENCO宣称,多氟多在批准并建设了3家采用经授权的CHENCO Technology的工厂之后,又成立了12家未经授权的非法工厂,旨在依靠CHENCO Technology生产无水氟化氢和氟化铝。此外,CHENCO还声称,多氟多与中国铝业公司共同成立了名为“Fushun”(多氟多(抚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该公司采用了未经授权的CHENCO Technology生产这两种产品。多氟多违背了基础协议中的明确义务,并没有为这些新设的工厂支付相关费用。
CHENCO提出的索赔总额将继续增加,因为进一步的证据表明多氟多违反了更多的合同规定。
依据CHENCO和多氟多按照瑞士法达成的合约,这项索赔将在瑞士苏黎世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Arbitration)举行的听证会中提出。
CHENCO董事总经理、全球氟生产技术与工艺著名专家Jozsef Juhasz博士表示:“我们非常高兴多氟多借助CHENCO技术直接取得了成功。每家化学品制造商都想要声称独特的技术差异,但多氟多依靠CHENCO技术得以发展,却不承认这一点。相关证据表明事实与此不符,而我们将会在仲裁中获胜。多氟多以自身的未来作赌注,我们对此只能表示遗憾。CHENCO知道多氟多需要大量资金,以实现依靠CHENCO六氟磷酸锂技术发展成为锂电池主要制造商的相关计划。我们不希望给多氟多筹集这些资金造带来更多障碍,但我们不允许盗窃我们的知识产权或者非法使用该知识产权。”
多氟多2005年至2010年期间采用CHENCO技术实现了巨大发展;2005年旗下氟化铝工厂、2006年旗下无水氟化氢工厂和2009年生产六氟磷酸锂分别获得了CHENCO Technology的授权。
虽然CHENCO一直倾向于以友好方式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多氟多拒绝了以庭外和解方式合理解决争端的请求。因此,CHENCO被迫诉诸于仲裁。